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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农商银行被罚210万元

时间:02-2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35

龙岩农商银行被罚210万元

  中新经纬2月22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2日消息,因流动资金贷款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岩农商银行)被罚款210万元。  文号为岩金监罚决字〔2024〕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当事人:一、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李理(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行长);三、张春新(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客户经理);四、邱莹华(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五、廖海霞(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溪支行客户经理);六、吴小鹏(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石支行副行长兼客户经理);七、吴仰仁(时任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行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一、针对股东与关联方合计持有5%以上股权事项未按规定提出股东资格申请;二、流动资金贷款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三、为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无还本续贷;四、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延缓风险暴露;五、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六、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岩监管分局2024年2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处以210万元罚款;  二、对李理给予警告;三、对张春新给予警告;四、对邱莹华给予警告;五、对廖海霞给予警告;六、对吴小鹏给予警告;七、对吴仰仁给予警告。  龙岩农商银行官网显示,该银行是在新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2年3月30日正式挂牌开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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